我国开展系统的高等教育评估始于20世纪80年代,近几年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则把我国的高等教育评估推向高潮。但高等教育评估中的功利主义倾向却不断侵蚀着我国高等教育的健康发展,因此分析我国高等教育评估中功利主义倾向的表现,消除功利主义倾向带来的消极影响,对我国高等教育健康发展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高等教育评估中功利主义倾向的表现
功利主义产生于 18世纪,功利主义思想以趋利避害为人性论的基础,以效用结果为行为动机,以实现“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为道德标准,因其具有可操作性、符合逻辑思维习惯等,成为政府决策的首选,对社会发展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受此影响,我国高等教育评估存在明显的功利主义倾向,具体表现在以下 3个方面:
(一)重硬件评估,轻软件评估
我国高等教育评估历来重硬件评估,轻软件评估。以我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为例,评估指标体系的设计以量化指标为主,整个指标体系表现出“可测量”“精确化”的物理科学特性,对高校硬件设备的评估明显重于对高校软件文化的评估。
(二)重评估结果,轻建设过程
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由于评估顶层制度设计及落后的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我国高等教育评估把“评”放在了第一位,“建”则成了从属的、第二位的。这种评估价值取向深受功利主义“后果论”的影响。功利主义作为一种道德标准,其吸引人的地方之一就在于它以实际结果作为价值判断的标准。这种“后果论”的价值取向,往往模糊了高校建设本身的意义,以外部评估结果的表象取代了高校自身建设与发展的本质。
(三)重整体利益,轻个体利益
尽管我国高等教育评估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已经认识到高校特色是高等教育评估不容回避的重要问题,但是从第二轮本科教学评估看——在分类上做了较大改动——主要包括审核和认证两种评估。功利主义思想把“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作为实践行为的正当性标准。具有功利主义价值倾向的高等教育评估把高等教育整体利益放在第一位,而把具体的高校的利益放在第二位。
二、高等教育评估中功利主义倾向的危害
(一)影响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的效果
高等教育质量是高等教育的生命线。《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2010—2020年)》明确提出要把“提高高等教育质量”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功利主义影响下的我国高等教育评估与高等教育自身发展的规律背离,严重制约了我国高等教育质量的进一步提升。因此,需要扭转高等教育评估中的功利主义倾向,把高等教育评估的理念建设、实践规范与高等教育发展规律结合起来,从根本上保障我国高等教育的建设质量。
(二)影响高校的健康发展
从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高等教育评估对于加强高校建设具有突出的意义与作用,完善的高等教育评估制度,外部评估与内部评估协同,在敏捷回应外部需求和发挥高校自身主体性作用的基础上共同促进了高校的健康发展。我国高等教育评估中的功利主义倾向,一方面在硬件和软件建设上存在误区,使高校不能正确协调硬件和软件建设之间的关系;另一方面,在评估结果和高校自身建设的理解上存在误区,使高校失去了办学的主体积极性,以外部评估为准绳,在评估中迷失了自我。
(三)影响我国高等教育的改革成就
目前,我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正处于改革期,转变管理方式是此次改革的主要方向:由政府直接管理转变为依靠拨款、评估等间接管理;强化政府的宏观管理职能,分权放权;提高高校的办学自主权,充分引入竞争机制,引导高校办出水平和特色。高等教育的改革和发展与各高校的改革发展密切相关,只有各高校具有较高的水平且各具特色,高等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才能取得成功。
三、转变高等教育评估功利主义倾向的对策
(一)转变评估观念
高等教育评估是转变政府行政性、命令式直接管理方式的一种重要手段,目的是促进各高校的健康发展,不断优化高等教育的结构和布局,提高办学效益,保障办学质量。随着我国高等教育评估理论和实践的进一步发展,我们必须转变高等教育评估观念,明确高等教育评估的本真目的,落实高校的办学自主权,在政府、高校、社会三者的权力制衡和相互协作中,促进我国高等教育评估体系的不断完善,有效克服评估中的功利主义倾向。
(二)完善评估立法
我国实施高等教育评估已有30多年,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1985年出台的《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指出,教育管理部门要组织教育界、知识界和用人部门定期对高等学校的办学水平进行评估。1998年8月,《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颁布,标志着我国高等教育评估具有了法律保障。这一系列文件构成了我国高等教育评估的政策法规体系。如果我们在正确的理念指导下建立一套完善、科学、规范的评估政策体系,将有利于抵制高等教育评估中的功利主义倾向。
(三)重视社会评估
高等教育系统是由具体的利益相关者组成的复杂系统,倾听和满足利益相关者的诉求是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有序进行的重要保证。只有重视社会评估,构建以政府为主导、以高校为主体、专门机构实施、社会多元参与的利益相关者格局,才能使高校和高等教育系统适应知识经济及全球化的激烈竞争与挑战,进而超越高等教育评估中的功利主义倾向。
(四)强化高校主体性
高校的法人地位、办学自主权和主体性的缺失一直是制约我国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瓶颈。在西方发达国家,高等教育评估是一种转变高等教育管理方式的有效工具。完善高等教育法律法规,充分保障高校办学自主权,使高校依法面向社会自主办学,增强高校办学活力,完善竞争激励体系,是高校发展的必然选择。
四、结语
高等教育评估在我国高等教育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在经历高速发展之后,我国高等教育开始进入内涵式发展阶段。因此,高等教育评估必须进行反思,即通过转变评估观念、完善评估立法、重视社会评估、强化高校主体性、摒弃现有的功利性倾向,回归高等教育评估的本质,确保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